泰州市海陵区实行房屋征收(搬迁)“同步审计”
02.02.2015 21:14
本文来源: 审计厅
来源: www.jssj.gov.cn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颁布以来,泰州市海陵区对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实行“同步审计”。截至目前,已对20个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实施审计。 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2014年9月26日海陵区政府印发了《海陵区房屋征收现场工作十项规范》,从入户调查、现场公示、洽谈签约、复核审计、监督检查等10个方面,明确了征收现场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海陵区审计局认真贯彻《十项规范》,现场审计组对入户调查情况、认定结果、评估结果、变更事项、补偿安置计算表、协议书等环节同步审核确认,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全面介入;监督征收(搬迁)实施单位、部门是否按照《十项规范》操作流程实施,对不按《十项规范》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房屋征收(搬迁)工作按照《十项规范》运行,促进海陵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走上公开、公平、公正的良性轨道,实现房屋征收(搬迁)“市场评估、成本合理、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常态。图为《房屋征收(搬迁)十项规范》2015年1月4日公示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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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2015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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