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限期整改五类用地行为
29.10.2014 10:01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海安县近日抽调人员对各区镇五类用地行为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按要求限期分类整改到位。一是对经过预审核准的项目,迅速报征,项目涉及区镇抓紧筹措资金,确保征供到位。二是对在建农村道路,强化跟踪监管,并确保在6.5米宽标准内施工。三是对围墙和临时用地,现有在建项目要尽最大可能压缩堆场面积;准备报征的项目,一律不得先圈围墙。四是对未经核准擅自开工的项目,按照“谁开工谁拆除”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国土部门实施问责。五是对历史违法用地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荀顺建 丁明兰)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9.10.201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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