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农委及时组织水稻育秧物资政府采购
11.05.2015 13:10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今年4月16日,省农委“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5〕34号)文件下达后,我县作为全省10个集中育秧试点县及水稻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县,县农委迅速落实文件精神,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2015年水稻集中育秧及水稻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方案,积极组织育秧物资采购,确保不误农时。县农技部门将按照水稻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育秧物化产品推广力度,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全面提高秧苗素质,均衡提高水稻集中育秧及水稻高产创建水平。
作者:李桂云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1.05.2015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