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新加坡“海关AEO互认”实施3年 成果显著

18.12.2015  21:37

  中国江苏网12月18日讯 今天,由海关总署举办的中国-新加坡“经认证的经营者(AEO)”项目互认说明会在南京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3年3月起,中新两国海关全面实施AEO互认,近三年来,成果显著。

  中国海关与新加坡海关于2012年6月签署了AEO互认,并于2013年3月15日起全面实施互认,这是中国海关对外签署并实施的第一个AEO互认。

  互认实施近三年来,双方AEO企业同时享受到两国海关提供的降低查验率、简化海关手续等一系列优惠通关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各界反映良好。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由世界海关组织所倡导,旨在通过构建海关与商界合作伙伴关系,来实现全球供应链贸易安全与便利的目标。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地区)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企业通关及物流成本,提高外贸竞争力。

  据统计,今年1-10月,中国AEO企业对新加坡出口额达157.5亿美元,同比增长21%,新加坡AEO企业对中国出口额达2.1亿美元,同比增长89%,均大大高于普通企业的同期出口平均增幅,反映出AEO互认对促进中新贸易的显著成效。

  “AEO互认主要体现在通关时效上。”快捷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春杰说。他介绍,公司每年95%的料件从韩国进口,而产品有4成出口香港、3成出口到新加坡。蔡春杰对于AEO互认带来的通关实惠有着深切的体会。

  蔡春杰告诉记者,公司成为我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之后,出口查验率降低为不到1%,新加坡海关对其的查验率亦降低了一半左右。出口产品在香港的提货时间缩短了1.5小时,在新加坡的当地通关时间从10小时降低到了4小时。自韩国进口料件的时间也缩短了不少,公司从接到订单到产品送到客户全周期时间缩短了1/3。“最有信心的是现在公司对于亚太区客户可以承诺48小时门到门。”他笑着说,“较短的交货期也有望为公司吸引更多的订单。”

  据悉,今年11月7日,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新加坡与新加坡财政部部长王瑞杰共同签署了新修订的中新AEO互认安排,并就扩大两国AEO互认对外影响力,打造互认合作“升级版”达成共识。此次说明会是落实两国海关共识的具体后续行动。

  当前,中国海关正在将AEO制度实施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海关的AEO合作,促进国际供应链“互联互通”,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分别与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及欧盟等4个经济体海关签署并实施了AEO互认,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出口总额近40%。海关总署还借助海关热线电话、网上在线访谈、政务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通过举办AEO说明会和国际研讨会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和推介我国AEO制度及国际互认情况,引导和激励企业诚信、守法、安全经营,为守法企业在境内外通关开辟更多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