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海事局来通调研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

14.03.2016  11:21

  新华网南京3月11日电 当日,交通部海事局调研组前往南通,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监督管理现场调研。此次调研旨在推动防治船舶污染大气相关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清洁航行时代”,落实“绿色交通”和“一带一路”发展要求作好充足准备。

  据悉,今年1月1日,交通部修订的《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三个水域分别设置了船舶排放控制区,分步骤开展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4月1日,长三角水域将率先实施更严格的船舶大气排放标准。

  此次调研对象为江苏省辖区内的航运企业、船舶燃油供应企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研和设备供应单位及海事管理部门。参会企业包括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公司、江海通集装箱运输公司等10家航运企业代表,南通中燃船舶燃料公司、江苏中石化长江燃料公司等6家船舶燃油供应企业代表。江苏海事局、南通、太仓、常熟、张家港直属海事局、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南通、苏州两市地方海事局也参加了调研。

  当天,针对不同调研对象共召开了四场专题调研会,调研组深入了解《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对船舶燃油燃料供应企业、航运企业发展的影响,各类船用燃油、低硫燃油及柴油的价格、供应能力及供销情况,国内外主流船舶大气污染监测监管技术与设备、船用燃油检测技术与设备以及在我国的适用性、海事部门现场管理的具体安排、计划及措施等内容。参与调研的单位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为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推进提供了来自基层的第一手资料。(卢卫东 崔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