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政社携手”激活司法行政能量
28.03.2016 19:28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一是主动建立“互动”专门队伍。目前,洪泽县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有17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6个,会员共有9476人。县司法局牵头成立了法治宣传公益联盟、特殊人群管理志愿者队伍,与县法学会、讲师团、社科联等组织密切配合,有效弥补了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公共产品的不足。2015年,该局与县社科联联合完成《三个体系支撑起社会治理的经脉》课题研究,在省《社科研究》刊物发表后引起较强社会反响。二是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将司法行政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每年拨出45万元专门经费,用于打造基层村居(社区)法治宣传。去年,仅县财政就出资220万元,用于购买各类社会法律服务。三是充分利用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在支持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工作的同时,与县老政法干警协会、青年法官协会等公益组织紧密配合,共同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强化全县123个村居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使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镇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一体化一站式”运作。四是积极牵手“草根”社会组织。该县有各类民间艺术团体18个,县司法局与他们形成常态式协同机制,鼓励、资助“草根”民间组织送法到村居、到社区、到湖区。与村民自治组织协同开展村居法治建设,推动村民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截至去年底,全县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成率分别达到37%与97%。(洪泽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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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3.2016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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