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财政三举措助力民生工程

28.10.2014  17:34

  一是足额安排资金。按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0%以上、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支出”的要求安排预算,强化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项目工程的实施。二是注重资金效益。按照“阳光财政”、“效率财政”的要求,完善民生资金监管网络和监管平台,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和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确保快速拨付。对各项民生资金坚持做到早安排、早下达、早见效,加快资金拨付和实际支出进度,确保各类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财政民生类支出169.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9%,同比增支20.9亿元,增长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