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见义勇为奖励抚恤办法扩大补助范围
10.04.2015 19:49
本文来源: 公安厅
4月8日下午,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会议对2014年度全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审议通过了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对重新修订《泰州市见义勇为奖励抚恤补助办法》和制定《泰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伤残鉴定抚恤办法》进行了说明。
新的奖励抚恤办法对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追授烈士的,抚恤标准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20万元(省基金会调整至40万元),增加其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入学困难补助;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分子由原来的1万元调整为2万元,民政部门评残人员的一次性补助也由原来的4个等级调整为10个等级,分为5000至10万元。
此外,新的奖励抚恤办法还特别对民政部门没能评定的伤残人员进行补助,并出台《泰州市见义勇为人员伤残鉴定抚恤办法》作为补充,委托泰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每年按等级发放1800至18000元的抚恤金。
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表示,该政策既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两级政府的文件精神,也是让见义勇为人员,除了在政治上得到荣誉之外,同时在物质上得到实惠,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感受到人民群众的关爱。(泰州市局)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0.04.2015 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