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积极拓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26.03.2015  21:06

泰州市司法局围绕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健全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规范运行、“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拓展农村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拓展法律服务网络。 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公益性社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在农村建立专业服务组织和服务站点,健全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真正实现送法到村无缝隙、法律服务无盲点。

二是拓展志愿服务范围。 大力发展法律志愿服务,组建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千名百场”公共法律服务农村行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三是拓展法律顾问领域。 以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推进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建设,利用已建立的涉农法律服务六大长效机制,在加快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培育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以及农村招商引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维护村集体资产安全运营等领域及时有效地提供跟进服务。

四是拓展人民调解网络。 在矛盾纠纷多发地区,积极探索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联动的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在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设律师信访接待窗口、担任兼职调解员等方式,协助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处理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各律师事务所对于所承办的涉农案件、特别是对于敏感性、群体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在严格依法办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主动与基层组织沟通,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配合基层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途径解决纠纷。

 

来源:泰州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编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