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五举措保障困境儿童
今年以来,泰州市姜堰区民政局开展调查摸底等五项措施,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一是调查摸底。5月份,组织对全区范围内困境未成年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摸底调查。各镇(街道)及时组织村(居)委进行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核实工作,做到不漏、不重、数据全面真实。共排查出493名困境儿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困境未成年人档案,做到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基本信息完整。认真分析当前该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困难,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为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促进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街头救助。对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做到每日必查,同时加强与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施救。该区今年以来救助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39人次。
三是调增标准。认真落实本区制定的《孤儿基本生活救助暂行办法》,7月份,社会散居孤儿月基本生活救助金调增到1180元。对于外地返回的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经调查核实后,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本地区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经核实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自出台《姜堰市孤儿基本生活救助暂行办法》以来,全区救助孤儿400多人次,累计发放救助金50多万元。
四是营造氛围。为了进一步构建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区民政局还在电视台公共频道滚动公布求助电话,呼吁全社会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切实享受关爱,彻底告别流浪。
五是慈善救助。今年,针对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明日之星”慈善助学行动共资助118人次,发放助学金近30万元;针对贫困家庭18周岁以下重病儿童的“快乐童年”慈善救助行动共资助30人次,救助资金130万元;针对12周岁以下视敏弱视儿童的“心灵之窗”慈善救助行动共免费为129名儿童实施免费康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