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泰州市外来务工少数民族享受基本同城待遇

04.11.2014  16:08


 

        10月29日下午,泰州市公安局在泰兴市举行居住证集中换发仪式。已在泰州生活多年的30多名少数民族同胞等首批拿到了居住证。
      告别暂住证,用上居住证后,在泰务工的少数民族外来人员将和泰州市民一样,享受基本的同城待遇。据了解,流动人口领取居住证后,可按规定在居住地落户,而与居住证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除了子女入学、考试的便利,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可以在泰州学习机动车驾驶,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还可以凭居住证到指定销售点,按照规定办理旅游年卡。
      泰州市还将符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与本市居民同等的救助标准。对符合特困条件的流动人口困难职工,发放《特困证》,享受与本市特困职工同等的救助标准。对于外来务工人员0—6岁子女,凭预防接种证与本地儿童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疫苗接种服务;无预防接种证的,可以凭居住证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