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可享财政奖励

20.06.2017  15:04
        为加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帮扶和培育力度,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近日,泰州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农工办制定《泰州市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考核奖补办法》,对各区当年新建的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实行考核奖补。
        《办法》将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考核奖补资金与省下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整合使用。并按照“面上考核推进、市区项目扶持”的原则,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奖补机制,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区)给予考核奖补,对各区当年新建的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补助采取“因素分配,切块下达”的方式,增强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同时,《办法》还对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标准和奖补程序作出明确要求。
两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
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