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两个严格”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02.12.2014  15:30

  近日,泰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

  一是严格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同步编制、应编尽编、规范编制”的原则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进行;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购买性支出项目必须全部编入采购预算;突出加强服务类采购项目、尤其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

  二是严格采购预算执行及管理。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再调整;实行政府采购月度计划管理,部门(单位)根据年度预算每月报送一次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分类汇总后,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及具体采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