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原副市长贾春林被控受贿130万 法院将择日宣判
贾春林。资料图
12月22日,记者从江苏检察网获悉,江苏泰州原副市长贾春林受贿案12月17日在南京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7月21日,江苏省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贾春林(副厅级)立案侦查。
经江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11月16日,盐城市检察院对贾春林以涉嫌受贿罪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间,贾春林在担任泰州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兴化市政府代市长、兴化市委书记、泰州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顾某、泰州市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等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送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万余元、港币9.8万元、美元1000元。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今年1月23日,江苏省纪委通报,经江苏省委批准,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春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53岁的贾春林,曾在泰州8个副市长中排名第二,分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建筑业等领域。
记者采访了解到,贾春林在泰州当地“口碑还算可以”、“干了一些事”。但是,对于贾的施政风格,仍褒贬不一、争议极大,特别是在其主政兴化市时。
主政兴化时,曾有强拆自焚事件
贾春林,1962年3月生,泰州姜堰当地人。1979年9月,他进入扬州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当过中学老师、校长。
1989年11月,27岁的贾春林踏入仕途,任县级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此后官运通达。
2006年6月,贾春林任兴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6个月后,任兴化市委书记。
兴化是泰州下面的一个县级市,贾春林这一干,就是6年。直到2011年6月,他担任泰州市政府副市长。
多名接近泰州官场人士曾说,贾春林很可能早在兴化任期内就出了问题,涉及城建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