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出台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02.02.2015 10:5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管理,实现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近期,泰兴市地名委员会出台《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规范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程序、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立等事项,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形成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下一步,该市将依照《办法》,着重对地名命名过程中各种不规范的现象及涂改、玷污、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问题,加大源头治理和处罚力度,推动该市地名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2.02.2015 10:51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