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对律师代理案件加强监督指导

13.11.2015  16:31

泰兴市司法局及律协日前明确从五个方面加强对律师代理案件统一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一是加强报告备案工作。 要求律师事务所代理涉及20人以上的群体案件,及时报送司法局备案。局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在接到报告后及时跟踪指导,如遇难以把握的情况,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

二是加强集体研究讨论。 凡是涉及敏感性案件、群体性事件,律师代理、辩护意见要经过事务所集体研究,重要意见报律师协会把关。对违规接受委托、违规收取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坚决按程序予以处罚。

三是加强保密工作。 要求代理敏感性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律师对外不准泄露案情,不经过批准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不得擅自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看法,不得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信息和文章。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 局分管负责人、职能科室和律协分会,要加强个案管理指导,依据《律师法》进一步完善律所、律师管理制度,对因违反政治纪律、违反律师工作制度、违背社会道德,导致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的个人和律师事务所,严肃查处。

五是加强信息互通。 机关科室与律协要定期参与信访接待,督查律师信访接待记录,定期与公安、法院等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突出的社会矛盾基本情况,互通工作信息,为律师办案创造条件;定期开展法官评议律师办案工作,促进律师服务质量与业务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