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夕阳”提升老人生活幸福指数

19.10.2015  08:29

  ——江阴市老年普法依法维权活动一瞥

  

  □本报记者郑弋本报通讯员居永久

  10月14日晚上,江阴市澄江街道江锋社区广场热闹非凡,由该市司法局和江锋社区联办的“法护夕阳·共创文明”法治文艺演出正在进行。

  江阴市司法局长章见良告诉记者:扎实做好老年人群普法依法维权工作,是实现和维护老年人群权益的根本要求,更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为抓好老年普法队伍培养,我们不断完善涉老法律援助网络,有效增强了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构建老年人群“维权网络

  他们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建立老年普法依法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老年普法依法维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兼职老年普法依法维权队伍,成立老年消费维权义工队,聘任元林老年大学学员为普法辅导员,引导他们成为“守法护法守门员、弘扬法治宣传员、邻里学法辅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以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为轴心,纵向建立镇街法律援助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横向在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11个群团部门相继建立专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中心布局、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开辟涉老维权“绿色通道

  2012年6月20日,全省首家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在江阴市老年活动中心揭牌成立。定期邀请各级消委会及讲师团授课,开展安全防范常识、消费基本知识、产品鉴别技巧等培训,讲解老年消费维权案例,减少欺诈老年消费者行为的发生。在元林老年大学开设《举案说法》课程,聘请4名执业律师担任授课讲师,帮助老年朋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不断完善老年消费群体消费权益保护制度,开辟老年人群维权“绿色通道”,建立老年消费者咨询、投诉快速处理等机制,设立老年人消费维权投诉点,开展适应老年人群需要的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消费者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早在2012年,江阴市即组织编印《老年消费维权案例宣传册》,面向老年消费者群体,贴进老年消费生活,汇集近年来老年人消费投诉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评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受到了老年朋友的普遍欢迎。日前,该市还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律师,深入镇街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地,巡回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律知识讲座,切实增强老年人的法律维权意识,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与此同时,他们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让全体公民了解和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强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他们依托16路公交车,打造“弘扬法治,筑梦中国”公交普法“品牌线路”,在公交车内张贴法治公益广告,引导市民群众“常回家看看”。以重阳节为契机,组织开展“情满敬老月,爱在夕阳红”主题法律咨询活动;与电视台联合,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传播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知识;组织法制艺术团开展“法治文艺镇村行”巡演。针对近年来老年人投诉频繁的保健品、电视购物、收藏品等消费领域,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向老年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不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消费产品真假鉴别的技巧培训,引导老年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