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

29.11.2016  23:37

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民政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关于抓紧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转换工作的通知》要求,泰州市司法局通过“三统一”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将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共享至省司法厅信息平台,建立有效的信息协同反馈机制。

一是统一做好社会信用代码换证的前期收集、核对工作。要求各市(区)司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尽快组织对照、筛查,准确掌握辖区单位法律服务所的存量社会组织的数量,认真填写《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筛查统计表》。对未登记的和已撤(注)销的基层法律服务所都不得赋码。逐一核对各市(区)上报的《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筛查统计表》。

二是统一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社会信用代码的转换、备案工作 。结合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工作,督促各市(区)司法局将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代码进行备案。

三是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法律服务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要求各市(区)严密组织,确保所有换证、备案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截止目前,该市107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备案工作,换证率、备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