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列入我省“十三五”公共服务清单

18.05.2017  16:2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将法律援助列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清单明确,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常住居民;服务标准即对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覆盖人群由低保向低收入人群延伸,覆盖率达100%。支出责任由设区市、县(市)政府负责,省级财政适当补助。



 
传达贯彻全省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六)
如东县司法局 召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会议,司法厅
邳州市“三个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
近年来,邳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