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要求 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提高党委党组工作水平
省委常委会5月27日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地方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江苏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利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省、市、县(市、区)党的委员会工作,促进地方党委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
会议指出,地方党委要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地方党委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宣传思想文化、从严管理干部、统一战线、政法、群团等工作的领导,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等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动员教育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地方党委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结合工作实际,学好用好《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
会议指出,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会议强调,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部门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