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医"在常非法行医 诱发79岁老太猝死获刑一年

25.11.2015  16:35

  中国江苏网11月25日讯 一位河南的乡村医生来常行医,尽管因非法行医被我市主管部门处罚过,但却没有收手,最终酿出人命而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家住丁堰街道45岁的何某,早年在河南取得过乡医执业证,曾在信阳做过几年乡村医生。到常州打工后,他在丁堰及周边地区从事老本行。但按照规定,何某之前所取得的乡医执业证只能在河南信阳地区的农村行医,不能在常州地区执业。2013年,其曾因无证行医被卫生局处罚过两次。之后,何某仍不悔改,继续在本地行医,并同时找人制作了所谓“惠民诊所”的名片来招揽生意,平时出诊都是通过电话联系提供上门服务。

  去年4月的一天,朱某79岁的母亲身体不舒服,通过名片电话联系到何某。何某随即赶到朱某家中,在询问得知其母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后,挂了一点水。可没曾想,朱某母亲在第二天再次感觉心脏不适,被家人送进医院后猝死。经鉴定,其母符合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猝死,何某的不当输液是诱因。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行医,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虽然输液不是导致朱某母亲死亡的直接原因,但仍是导致后果的一个参与因素,何某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双方当事人经自愿协商后,何某一次性补偿朱某54000元,取得了其谅解。法院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小波13337898169黄松)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