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溅一身水很懊恼?可记住惹祸车车牌号要求索赔
中国江苏网12月1日讯 雨天行路最郁闷的事情就是遭遇“汽车溅水”,市民王敏就在昨日不幸“中了奖”———在市区朝阳桥乐天玛特门口打车时,被一辆疾驰而过的出租车溅了一身脏水。连日来的降雨,不但为港城洗净纤尘,更让市区多处路段积水,许多行人都有被呼啸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水的遭遇。近日,网友“铁蹄溅雪”在论坛上分享了他驾车溅了行人一身水的经历,引来众多网友热议。四十多位网友跟帖,吐槽了他们的类似遭遇,一时成为网站热帖。
记者对此调查发现,许多受访者有类似遭遇,最让人懊恼的是很多司机扬长而去。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溅水这一行为对行人构成侵犯,市民可以记住其车牌号要求索赔。
八成受访者遭遇“汽车溅水”
“汽车溅水”事情虽小,有过这种遭遇的市民却不少。记者随机调查发现,近八成受访者曾经遭遇“汽车溅水”。
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她不久前骑车经过新华书店门口,一辆黑色的“沃尔沃”飞驰而过,激起了大量水花,瞬间将她的裤子、鞋子都溅湿了。这辆车子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速驶向市中医院方向,溅起的水花都高过了道路隔离栏。“气焰太嚣张了,这司机太没公德心!”周女士说,这件事过了好多天后,她依然耿耿于怀。
网友“圆明园”则是在BRT站台目睹了公交车溅水的经过。“在润城东方BRT站台,我看到有位女士从站台出来,估计是要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公交车飞一般开过去,旁边坑里的水被溅起两米高,全落在那个女士身上了。那位女士从头到脚被浇遍,很是狼狈,当时我心里就想,如果是我就要开骂了。”她说。
调查中,记者发现,最令这些受访者气愤的是,近八成遭遇被溅水的行人,并没有收到来自对方的歉意,不少车主在溅水后选择了扬长而去,让不少被溅水的行人只能自认倒霉。
司机不道歉大多怕麻烦
“汽车溅水”本是一件错事,为什么这些车主大多选择一走了之呢?“开车会有视线死角,很多情况下是看不到受害者才没有道歉。不过有时候确实也存在看到了却因为怕麻烦、怕吵架才避过去。”车主武琼告诉记者,就在11月29日下午4时许,他开车到朝阳路时,没留神把积水溅到一名电动车主的裤子上。那个车主不依不饶追了300多米,嘴里各种脏话不断。“我本来还有点过意不去,被他一闹,也没了歉意。”武先生说,他的一位朋友因为“开车溅水”后停车道歉,反而被对方强要200元“干洗费”。“有时真的不是不想停车道歉,而是害怕一道歉就麻烦不断了。”他说。
不过,停车道歉并不等于麻烦。网友“铁蹄溅雪”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驾车行驶在郁洲路上,由于当时路面积水较多,恰逢对面来车打远光灯,影响了视线,结果不小心驶过积水坑,将旁边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溅了一身水。“我当时特别愧疚,于是停下车来道歉,那位女士非常淡然地回了一句‘没事的’就骑车走了。弄得我当时都不知所措起来。”他说,这件事情让他内疚到现在,一直后悔当时没为那位女士做些什么。
开车溅水事小却涉及侵权
“‘汽车溅水’事虽然小,考验的却是一个人的公德心。”老驾驶员张先生说起这类事很有感触。开车十多年来,每到下雨天,尤其是路过积水路面时,他都会故意避开积水较深地段,同时将速度放慢到15至20公里/小时,从来没有将水溅到行人身上。
许多市民不知道,遭遇“汽车溅水”并不意味着只能自认倒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律师尹德信告诉记者,只要司机的溅水行为对行人造成了利益损害,行人就可以向司机索赔,进行“侵权行为”方面的诉讼,如造成财产侵害的,应该赔付一定的误工费和洗衣费等。市民可以拍下车牌号留下证据并报警。
“人有人品,开车也有‘车品’。下雨天行车考验的就是‘车品’,更重要的是速度慢下来,开车也安全。”尹德信说。同时,他也建议市民,雨天出行时,应避免经过一些易溅水地段,比如公交站台、与机动车道间没有隔挡的路段、窨井周围、道路损毁比较严重的路段等。 (胡笳)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