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检察官为服刑人员当“伴郎”

25.12.2014  17:55

    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协同看守所民警将服刑人员杜某带至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快速为杜某与其未婚妻小娟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杜某终于在入狱前一天圆了结婚梦。

  12月10日下午3点,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门外,一辆警车缓缓停下后,车上下来了一名年轻男子,戴着手铐脚镣,和他随行的还有驻所检察官、两名看守所管教民警及两名全副武装的武警,他们缓缓朝着婚姻登记处的大厅走去。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已经做好了相关的准备,不到十分钟,结婚登记的相关手续就全部完成了。除了为两个人拍摄结婚照外,工作人员还给这一家三口拍了合影。随后杜某和小娟获得了一个短暂接触的时间,杜某不断亲吻着儿子的脸颊,“我看到他的眼睛都红了,就是强忍着泪水没流出来。”小娟说到这里,眼里噙满了泪花。

  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9点多,在江都区仙女镇某小区门口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两人被一名男子持刀捅伤。经查,伤人者正是杜某,而当时的杜某还有一个不一样的身份,他是一名正处在假释期的社区矫正人员。杜某意识到自己在假释期犯了事,案发后,他选择了逃跑。后被江都区公安局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逃。

  由于他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曾多次来找杜某父亲老杜,做他的思想工作让杜某自首,杜某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民警也希望老杜能劝说杜某投案自首。经过相关司法机关、老杜和小娟的反复劝说,杜某终于在今年的6月13日投案自首。

  让杜某懊悔的不仅仅是自己再次面临判刑,而是小娟已经怀有身孕,但他们还没有领取结婚证,将来孩子出生也没法上户口。经过警方调查,杜某不仅涉嫌寻衅滋事罪,而且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11月27日,该案在江都法院审结,杜某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在自己判刑之前,杜某就曾询问驻所检察官自己是否可以和准媳妇把结婚证先领了再投送监狱。驻所检察官把这一情况通报给了江都区看守所,通过江都区检察院和江都区公安局、江都区民政局及各上级相关部门的多方沟通协调,杜某的这一请求终于得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