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酒企为商标打八年官司 在最高法败诉后欲抗诉

28.12.2015  09:23
▲含有“人生丰收时刻”字样的书法作品至今仍挂在汤沟曲酒厂厂长马永忠的办公室现代快报记者 毕飞宇 摄 - 新浪江苏
来源: n.sinaimg.cn
  ▲含有“人生丰收时刻”字样的书法作品至今仍挂在汤沟曲酒厂厂长马永忠的办公室现代快报记者 毕飞宇 摄

  一句“人生丰收时刻”成为了两家企业的商战导火线。

  “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清代戏剧家洪升诗中所提之酒,即产自连云港灌南县汤沟镇。这里自古盛产佳酿,有“美酒之乡”的美誉,汤沟曲酒厂就坐落在此。

  远在千里之遥的湖北宜昌市龙泉镇,亦有知名白酒品牌——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稻花香”),已连续11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现在,这两家企业却因“人生丰收时刻”这一商标展开了持久的争夺战。

  该案件历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一判决,汤沟曲酒厂和稻花香各有胜诉,不过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了稻花香的说法。然而,这样的判决不能令汤沟曲酒厂信服,后者打算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现代快报记者 毕良宇 王晓宇

   “人生丰收时刻

  到底是谁先使用?

  一切还要从2005年4月25日说起。这一天,汤沟曲酒厂申请注册“人生豐收时刻RENSHENGFENGSHOUSHIKE”这一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中(第33类),该商标经商标局于2007年10月初步审定受理后,在公告阶段,稻花香提出异议,认为对方属于“恶意抢注”。此后,稻花香和汤沟曲酒厂展开了长达八年的商标争夺战。针对谁在先使用“人生丰收时刻”这一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稻花香:2002年就开始“人生丰收时刻”品牌运作

  稻花香在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意见中称,公司自2002年11月就开始全面实施“人生丰收时刻”品牌运作及宣传方案并一直沿用至今,经公司长期商业使用,“人生丰收时刻”已独立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成为中国境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业标识。

  “你觉得他们没有抢注的恶意吗?我们比他们早好多年就用了,判决书上写得很明确。”稻花香知识产权部部长屈伟对现代快报记者说。记者注意到,在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行政裁定书中显示,稻花香在商标评审阶段提交了2003年至2005年间在网络上以及一些刊物上使用“人生丰收时刻”进行广告宣传的相关证据,并经一审和二审判决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