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州一男子低头驾车 小区里撞死九旬妪获刑

27.10.2014  19:09

  中国江苏网10月27日讯(记者 米格)通州一男子开车时低头拿东西,结果撞死路人。记者今日从通州法院获悉,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5月12日14时15分左右,李成在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某小区内低速驾驶小型轿车。在他的车前方,严某、瞿某正搀扶着89岁的老人瞿某行走。李成的车近距离的缓慢跟随着。

  在行驶中,李成突然低头捡车辆变速档上的订书钉,这一违规驾驶的动作,导致车辆撞上了前方的严某和瞿某,造成严某右膝软组织受伤,瞿某受伤后于当日死亡。警方认定李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