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口矿产品质量问题严重需谨慎防欺诈
中新江苏网南京1月27日电 (田雯 李正法)江苏检验检疫局27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江苏进口矿产品7520批、15683.3万吨,货值239.7亿美元,品种主要以铁矿、铜精矿及煤炭为主。经检验发现不合格2076批、重量4774.2万吨,货值52.3亿美元,不合格率达30.4%。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引起重视。
江苏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分析说,近年来,受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影响,大宗资源产品价格始终在低位运行,2014年进口矿产品平均价格同比下降20%,国际交易市场长期以来卖家占据话语权的局面开始发生变化,国内企业对于进口矿产品货源、质量、价格控制有了更多谈判和选择空间。
然而,由于矿产品多为伴生,含有的杂质种类较多,质量状况较为复杂,并且国外矿石生产企业大小不一,质量自控及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加之矿产品集港现象较多,导致矿产品质量很不稳定,甚至同一批进口矿产品质量在不同层面发现有很大差异。
同时,国外矿山、贸易商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造成贸易欺诈现象时有发生。江苏检验检疫局在检验监管工作中曾发现多起进口矿产品“粉块夹杂”、“以次充好”和“夹带杂物”等恶性案件。
江苏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企业,当前,虽然国际宏观经济形势有走稳回升趋势,但受供需基本面的影响,大宗资源类商品尤其是铁矿石、铜矿石等矿产品交易价格仍将持续走低。而我国对大宗资源产品的需求居高不下,国外贸易方受利益驱使,导致进口矿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现象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
因此,进口企业一定要严密合同条款的签订,不给不法供货商以可乘之机。要加强进口矿产品的品质检测,留下足够的证据,避免上当受骗。还要主动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一方面,在检验检疫部门指导下慎重选择供货商。另一方面,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凭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测报告,立即启动对外索赔程序,积极挽回损失。(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