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谁执法谁普法”纳入政绩考核
新华报业网讯 省委、省政府最近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七五”普法规划),对江苏省做好未来5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部署。23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
三类人成普法重点对象
“法治宣传教育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全社会法治信仰不断提升,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这是今后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总的目标定位。
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介绍,为确保总目标实现,将从三方面进行细化:要求设区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100%,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法治文化阵地,每个县(市、区)拥有5个以上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公民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满意率均超过90%;通过新一轮五年普法的实施,公民能知晓宪法法律、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途径和程序,推动政府部门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将每年12月定为“全省法治宣传月”,把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三类人群确定为重点对象。对领导干部,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模范。对青少年,根据义务教育、高中、高等教育三个阶段不同年龄段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强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三个环节。其中,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列为重点学法对象,是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的特色之一。
中小学开设专门法治课
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有哪些亮点?
打造“法润江苏”品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首次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媒体公益法治宣传制度,以及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首次提出在全省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件宣传对接人民群众的学法用法需求。
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将公民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加大权重”,“要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并完善相关教材体系”等创新部署。
首次提出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省培育20个以上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首次提出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学法用法纳入公务员考核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江苏省“七五”普法规划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明确“三个强化”:
强化日常教育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定期法治报告会等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强化依法决策制度落实。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各级政府及各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外脑”支撑。
强化以考促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有关部门还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赵庭朴介绍,“七五”普法规划第一次把党章党规党纪列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就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七五”普法规划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予以专门强调。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表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推动国家机关在宪法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重要职责的有效举措。
下一步,江苏省将采取刚性措施推动责任落实。目前,江苏省正梳理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现行法律与执行实施机关一一对应,对责任单位普法活动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考评,解决“谁来普”“普什么”“何时普”的问题。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将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日常绩效管理,并每年定期组织考核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把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本报记者 任松筠
编辑: 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