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于明年1月1日启动
新华网南京12月25日电(钱贺进 金禹)江苏省政府24日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随着单位清查阶段任务的完成,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登记阶段。本次经济普查是对江苏这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全面体检”和经济大盘点,是建设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是此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国家级综合试点省份。“这次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江苏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江苏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汉春说。
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是在江苏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此轮普查按流程共分四个阶段,经历了2017年3月份以来的筹备、准备阶段之后,2019年1月-12月进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阶段,包括开展普查登记、强化普查宣传、审核验收和评估数据质量、发布普查公报等。
2019年12月-2020年12月为资料开发与总结表彰阶段,将推动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总结表彰,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编辑普查年鉴等工作。
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49个部门组成的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内设15个工作组的办公室,围绕复杂区域普查流程优化等专题开展了47个专项业务问题研究,开展一系列试点工作,并选调(聘)了一支以基层统计人员、会计人员、大学生村官、村(居)委会干部、社工或网格员为主体的近9万人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为即将正式展开的普查登记工作做好部署和人员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