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省宣贯活动圆满落幕
12月21日-24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宣贯活动。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夏鸣、副主任杨根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顾小平、副厅长宋如亚、巡视员张宁宁等分赴各地参加宣贯活动并作动员讲话。
发展绿色建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抓住城镇化阶段大量建造的机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推进建筑节能向发展绿色建筑、从建筑单体试点向区域整体推广、从单项技术应用向综合技术集成的基础上,率先开展绿色建筑立法工作。2015年7月1日《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以地方法规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省份。目前,我省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已近千项,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居全国首位。
本次宣贯活动是我省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依法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又一务实举措。参加《条例》起草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分赴各地对《条例》内容进行重点导读和释疑解惑。各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同志,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以及招标投标、工程造价、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市县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服务、绿色建筑科研与咨询、材料生产的企业代表共6000余人参加了宣贯学习。
会场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夏鸣参加宣贯活动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杨根林参加宣贯活动并讲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顾小平参加宣贯活动并讲话
宣贯资料
普及绿色建筑知识
费宗欣 文/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