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百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全国首个“全过”省份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记者 罗鹏)今天上午,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在南京市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苏此次接受实地督导评估和复查的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标准,成为首个实现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督导评估认定的省。
6月1日至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江苏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11个县,并从2013年、2014年通过国家督导认定的89个县中,抽取20个进行了复查,共随机抽查279所学校,召开了44场座谈会,发放118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结果显示,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评估标准,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达到了国家标准,各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0至95分之间,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江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导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江苏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任务。
江苏省政府不仅制定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及指标体系,明确了省、市、县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同时,省政府投入了200多亿元,各地配套资金2000多亿元,组织实施了办学条件十大工程。此外,我省十分重视教师发展,培养优质师资。教师和骨干教师按照“两个15%”进行交流。2014年,全省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人数达到33400多人,全省总体达到15%的要求,并基本实现每所学校都有1名骨干教师的目标。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江苏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教师“县管校用”管理改革。并以课程与教学改革为主阵地,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定,江苏此次接受实地督导评估和复查的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评估标准。至此,江苏省成为继上海、北京、天津三个直辖市之后,第一个实现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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