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4处点赞江苏 特别提及预防职务犯罪邮路

14.03.2016  10:24
两会现场热议两高报告。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肖勇 摄 - 新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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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现场热议两高报告。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肖勇 摄

  昨日下午,江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王赟 于英杰

   两高报告4处点赞江苏

  第1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

  将廉政文化送进了千家万户

  十八大以来,坚定不移反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国上下形成了惩治贪腐与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江苏检察机关与邮政部门共同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了千家万户。

  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告诉记者,当年,开辟“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就是由他倡导开始的。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率,我很以为然”,并对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正是契合了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应运而生。

  2014年2月,江苏泰州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正式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邮、检双方借助覆盖城乡的邮政网络,发挥邮路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构建立体化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2015年6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和邮政部门联合在全省推广“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成效明显。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已组建了156支8016名投递员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志愿者服务队。

  在今年两会上,何健忠也提出建议,在全国推广“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构建“惩治腐败无禁区,预防腐败无盲区”的立体化防治网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第2处:公益诉讼

  维护公共利益,检察官走到台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曹建明检察长提到的全国检察机关提起12起公益诉讼中,江苏有3起。

  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从支持起诉到提起公益诉讼,从出庭检察员到“公益诉讼人”,从“幕后”到“台前”,检察机关的角色更明确,职能也更清晰。在探索公益诉讼的路上,江苏检察机关始终扮演着“先行者”的角色。

  2015年7月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江苏成为十三个试点省市之一。之后,江苏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泰州、盐城、徐州7个省辖市为试点地区。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参与或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4000多件,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或公益损失30亿余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没人诉”、“不会诉”、“不愿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从制度层面突破了层层藩篱,但仍存在诸如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等操作难题。对此,全程列席全国人代会的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表示,江苏检察机关将始终突出“公益”核心,扎实开展诉前程序;同时加强内部协作,找准切入点,努力提高发现线索能力;对于已获批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配合,形成司法合力,确保办出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