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司法阳光普照贫弱群众——2016江苏法律援助工作回眸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嵇苏红 本报记者 施为飞
“真太感谢了,要没你们帮忙,我们36个人都没钱回家过个安稳年。”3月13日,贵州籍外来工汪大庚紧拉住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晓华的手不停地道谢。
春节前夕,因为老板拖欠工资,汪大庚带领36名贵州籍农民工来到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刘晓华核实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办理、快速协调,不到3天时间,很快帮他们拿到了247万余元工资和补偿款。这只是江苏开辟绿色通道,打破法律援助最后一道藩篱,把困难群众放在心里的一个缩影。
“让群众满意,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援助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是江苏司法行政人的目标追求。”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介绍,2016年以来,江苏援助困难群众 75844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亿多元。“要找法,打12348,有困难,找法援”已成为江苏群众的共识。
数据多跑路,便民通道为困难群众维权撑腰
“如今上网、打电话就能咨询法律问题,还能网上申请,真是太方便了。”常州市钟楼区李先生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去年底,李先生被横穿马路的摩托车撞倒,导致左腿骨折,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方全不理会,他打通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法律援助是党和政府为困难群众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举措,要做就做最好!一定要把传统服务做深做细,新型服务做广做优。”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道出了江苏法援人服务于民、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的做事准则。
为让全省群众享受“智慧法援”带来的福利,从2006年开始,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开发江苏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联网运行,并不断升级将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审查、案件办理信息化,实现法律援助业务数字化管理,形成网上服务、数据收集、质量监管、业绩考核一体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据悉,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以来,累计已登记处理法律援助案件70万余件,来访来电咨询536万余件/次。
为让群众在任何时段寻求法律帮助都可得到及时受理和高效办理,2014年,江苏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全面升级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置了166个话务坐席。在此基础上,以信息化创新服务模式为抓手,建立江苏省“四网三微一热线一终端”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体系,即江苏司法行政网、法润江苏网、法律援助网、律师网,微博、微信,微视频,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师手机移动终端,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据统计,平台运行以来,累计接听群众来电56万余人次,群众满意度达到95.62%,微信关注人数已突破2.5万人,手机APP下载量也在稳步增长。
门槛一降再降,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实惠
“向所有公民开放劳资纠纷、工伤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保障事项,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向经济困难群众(包括未成年人)开放婚姻家庭类法律援助服务,不再限于家庭暴力等特定情形。”这是去年苏州市传出的民生好讯息。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
继2015年12月31日,省委、省政府两办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之后,江苏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援门槛,扩大受援范围,全省各地利民举措层出不穷,江苏省法律援助的“爱心圆”越来越大。
为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从2005年开始,省政府已连续11年把“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目前,江苏法律援助受援人群正逐步由低保向低收入人群延伸,全省13个设区市均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或1.5倍。
让贫弱群众沐浴法律援助阳光,将增加法律援助事项的权限授予设区市人民政府,让更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问题或权利受到侵害时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各地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在国务院条例和省条例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法律援助事项。
常州市出台《关于完善常州市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把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上限由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今后各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随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同步调整。
镇江市增加12项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对三类人员不再审查经济状况。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目前已建立工、青、妇、老、残法律援助站点139个,实现团以上部队和监狱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并制定下发《镇江市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有效推进了站点标准化建设、长效化运行。
调查表明,在江苏,法律援助已成为社会弱势群体面对非法侵害、维护合法权益的首选,越来越多的人们从法律援助机构得到帮助。
精准发力,把关爱送到群众家门口
“真是方便到家,不费多少心思,在自家门口就能找到免费律师,还帮我要回了补偿款。” 近日,如皋市搬经镇居民章老汉拿到搬迁补偿款后,对援助他的王律师和司法所长刘平林道谢。
像这样精准化法援、规范化执业、专业化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例子,在江苏俯拾皆是。
近年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严格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执业规范、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办案规则,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执业行为,为群众提供贴心便利的精准服务。
申请事项特事特办。对一些情况紧急的,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受理并指派办理,将法定的七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限缩减为3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地方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工伤赔偿或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指派,决不过夜。
与此同时,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从细节着眼,以信息化技术擦亮服务窗口品牌,在法律援助接待大厅内设置触摸屏电脑和大屏幕多媒体发布系统,开设值班案件(专家门诊、值班律师)预约等栏目;安排省、市律师协会理事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知名律师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建立名优律师专家库。受援人可在名优律师专家库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名优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大律师进行援助。
在徐州,法援中心开通了心理热线,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关爱。覆盖全省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已经建成,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更加顺畅。
“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服务,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江苏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唐俊有感而发。
把服务站点设在家门口,目前,全省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会、残联、老龄委、人武部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268个,依托律师事务所设立代办点950个,依托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社区、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13100个,发展联络员13960人。
实现精准法援,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民政、总工会、人社、残联等部门沟通,获取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数据,以登录软件平台、共享电子数据、点对点查询等方式,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对象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需求评估,得到了困难群众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