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13.07.2023  19:10
发布会现场。 朱晓颖 摄

  江苏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既激励守信也惩戒失信

  中新网南京7月12日电 (记者 朱晓颖)12日在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大刚介绍了江苏修订出台的《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信息分类,对于诚信事迹突出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予以守信激励。

  《意见》提出,强化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意见》还提出,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运用“互联网+招标投标”方式,完善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及服务平台,把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纳入该平台,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完善招商引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夯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严肃处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等。(完)

编辑:顾名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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