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税首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1.06.2016 02:2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6月16日,省地税局在苏州地税局举办听证会,对即将出台实施的《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广泛听取、征求、收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这是江苏省地税局成立以来,第一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有效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标志着江苏地税在重大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征集等工作上,充分遵从民意,也标志着江苏地税自然人税收管理机制基本成型,这也是全国税务系统在该领域的首次探索和实践,顺应了深改方案中“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趋势,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的管理目标。
随着“营改增”全面落地后,地税部门面临着主体税种不明确、现有税种管理不明朗等过渡性困惑,如何优化和重构对自然人纳税情况的专项管理流程与机制,就摆上当前的重要议程。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指标,一直被社会和纳税人普遍认可。为大力推进信用数据社会化应用奠定制度保障,江苏省地税局、苏州地税局顺势而为,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完成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该文件经过草拟、内部征求意见、外部专家论证、征集公众意见等工作流程,汇总各种意见后通过多次的修改和完善,已基本成型。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标志着规范性机制建设已经初步完成。
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内首个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对自然人纳税信用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完整化和信用平台共建共享,具有重要奠基意义。江苏地税将积极发挥合力,强化自然人税收管理,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税法遵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1.06.2016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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