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定5月份为“江苏公证助残月”

04.05.2015  19:36

在“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省司法厅、省残联决定将每年5月份确定为“江苏公证助残月”,将组织全省公证行业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宣传,开辟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施行残疾人办证减免收费,通过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

 

来源:厅公管处

编校:邵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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