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时空》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自今年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后,江苏迅速行动,顶格用好国家政策规定、并配套省级调剂补助方案,据统计,2至3月,全省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216.8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3.43亿元,失业保险费6.48亿元,工伤保险费6.95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定扩大就业。(浦沫瀚 周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