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新法规 设定4月23日为"江苏全民阅读日"

28.11.2014  12:29

  昨天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正式将每年4月23日设定为“江苏全民阅读日”,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法律性文件。

  作为本届省人大自主立法的一次尝试,“促进全民阅读”还引用了国际通行做法“总分馆制”:县级公共图书馆图书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图书馆、基层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之间通借通还,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阅读设备终端互联互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处处长陈志红表示,目前我省苏南有的城市已经在实行总分馆制,效果不错,市民借书以后,可以在任何一个点办理还书,通借通还大大方便了公众进行阅读,这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决定》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单位、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陈志红表示,阅读的主要阵地是在图书馆,所以《决定》里鼓励和引导高校图书馆等场所创造条件向公众免费开放。不过,对比目前的“鼓励学校体育场所向公众开放”却因为安全等因素难以执行的情况,高校图书馆开放能做到吗?“我们也听取了高校的意见,高校首先要保证就学的学生在这方面的需求,也涉及到安全方面的因素,从高校自身来说,确实是有难度的,从鼓励倡导的角度来说,我们就留了这么一个方向性的规定,具体的措施目前也还没有。”陈志红说。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鼓励有条件的实体书店24小时营业,但暂无支持经费。(王赟)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