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科学部署水污染防治刚性举措约束

28.06.2016  10:46

  6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从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城市建设、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入手,把国家、省、市的新要求、新任务,转化深化为加强水污染防治的政策举措,制定印发《江宁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简称《计划》),科学部署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推进区域水环境质量提升。

  《计划》明确了该区水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通过强化源头控制、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社会共治,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通过改革创新治水机制,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严格考核问责,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解决总体水环境质量不高、城市水体黑臭等突出水环境“短板”问题。

  《计划》明确了该区水污染防治中长期“三个阶段目标”。近期目标:到2017年,建成区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中期目标:到203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远景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计划》明确了该区保护水生态空间维护水生态安全、优化结构加快产业转型、深化工业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染等水污染防治的10个方面100条刚性任务举措。同时,明确完成时限,细化落实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和重大工程,使之成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举措、成为促进转型发展的治本之举。

  《计划》列出了该区水污染防治的“三类清单”。一是地表水水质目标、黑臭河流水质目标、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目标等3个清单。二是秦淮河、牛首山河等11条不能稳定达标河流的水体达标方案编制任务清单。三是工业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8大类41个重点项目清单。

  《计划》首次提出了水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理念,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逐年制定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确定治理的重要项目和实施进度、资金来源、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及责任分工,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街道园区,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违反政纪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其责任。

  通讯员刘建平王永建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