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关爱帮教青少年
为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质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继今年9月20日在江宁区公安分局陶吴派出所成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以来,狠抓源头预防,创新工作举措,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司法保护,受到公安机关、学校和家长一致好评。
一是慎重选择设立地点。对江宁区未成年人及在校生犯罪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在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分布情况的基础上,梳理近年来所办案件,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分布情况以及各派出所辖区的案件数量,选择在辖区内有近万名未成年在校学生、在校生涉案比例较高的陶吴派出所设立首个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
二是与公安机关建立定期定向定点联系。由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通过每周召开公检联席会议、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等机制,与陶吴派出所建立长效稳定沟通渠道,及时掌握该所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及治安案件。自工作站成立以来,该院与陶吴派出所定点联系2次,部署每月开展寻衅滋事、盗窃、猥亵等专题法制教育活动,有效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是提供全流程动态刑事司法保护。对于涉罪未成年人,注重从侦查环节开始,采取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案时,该院对侦查取证、社会调查等环节全程关注指导,积极促成双方和解,为涉罪未成年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和从轻处理机会。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密切关注涉罪未成年人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发展变化,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努力降低司法办案给未成年人带来的社会影响,给予涉罪未成年人准实时、全流程、动态刑事司法保护。
四是引入社工“个人定制”。该院主动联系有心理测评与疏导、社区服刑人员矫正等工作经验的社工组织,与南京市江宁区南院社会工作事务所开展合作,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统筹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帮教考察等工作,更契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程度,改变传统由司法人员带有强制色彩且单一的教育方式,最大程度发挥教育矫治效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10月17日,该院赴工作站对3名涉嫌寻衅滋事的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南院事务所司法社工完成对3人的全面测评,根据其心理状态、身心发育、家庭情况,分别制定帮教方案。为建立检察机关与社工组织长效合作机制进行尝试,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司法保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