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

11.10.2015  11:0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效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近期,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委托中介机构,对高淳、江宁、溧水、铜山、新沂、金坛、溧阳、东海、赣榆、海州、大丰、句容等12个县(市、区)2013年至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共涉及资金9.27亿元,项目计划710个。

 

  此次审计反映总体情况较好,各县(市、区)能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较严格,项目建设管理总体上规范有序。审计中发现部分市县在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推进实施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要求各县(市、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逐条加强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年12月底前报省厅,省厅将在2016年第一季度组织审计整改情况稽查,并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今后分配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