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认购商品房欲讨回定金 儿孙把老人丢售楼处

19.11.2015  00:07

  “呜呜呜,你们都给(在)哪了?”11月16日晚上,一名九旬老人颤颤巍巍地在据江苏宿迁市宿城新区山水云房售楼部里哭了起来。老人自称已经98岁了,不知道家人去了哪里。售楼部担心老人的安全,拨打了110和120求助。记者闻讯赶到之后了解到,原来老人的儿孙在这个楼盘定下商品房后又反悔,儿孙们为了讨回5000元定金,竟然置老人的安危于不顾,将老人丢在售楼部一走了之。

  无奈之下,售楼部负责人连夜将定金退还给了老人的儿孙。

  为讨要5000元定金将九旬老父丢在售楼处

  16日晚上7时,记者闻讯赶到了现场,老人手足无措地坐在售楼大厅内的沙发上。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人的家人在当天下午3点多钟把他丢在这里就走了,老人到现在连晚饭也没吃。记者试图与老人对话,但是老人年龄太大,听不见记者在说什么,只是带着哭腔自言自语地说,他已经98岁了,儿子怎么还不来带他走。“定了房子又反悔,依据合同法我们有权不退定金。”售楼部销售经理黄先生介绍说,在11月4日,这名老人的孙媳妇朱某在这里认购了一套商品房,缴纳了5000元定金,还在认购合同上签了字。记者在认购合同上看到,合同上有详细条款约定,5000元为购房定金,若购房者反悔,售楼方有权不退还定金。黄经理说,朱某在交了定金后没几天,就回到售楼部表示房子不买了,要求退回定金,工作人员依照合同上的约定回绝了朱某的要求。想不到朱某和其公公竟然将年迈的老人送到了售楼部,以要挟退款。

  记者在老人的身旁拨通了老人儿子的电话,老人儿子在电话中说,把父亲丢在那里就是为了把钱要回来,售楼部什么时候退钱,他就什么时候把父亲接走。至于老人在售楼部如何吃住,老人的儿子说:“我现在只想把钱要回来,别的我管不了。

  售楼处连夜退钱平风波 专家称“定金可不退

  接到报警求助后,宿城公安分局太湖路派出所的民警迅速来到了现场,民警现场拨打了老人儿子的电话,但是老人儿子的态度依旧,让民警对此也无可奈何。考虑到九旬老人的安危,售楼部负责人决定连夜将定金退还给朱某,以平息这场风波。5000元通过网银汇出之后,老人的儿子在几分钟后返回了售楼部,并接走了父亲。

  关于这场闹剧,记者咨询了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姜亚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定金条款的解释,如果买方因自身原因反悔购买意愿,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卖方的原因导致毁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退还定金。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