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男子欲复婚被拒 挥斧砍前妻面部致其死亡
俗话说:“好聚好散”。但是,兴化市大垛镇居民吴昌进在与前妻离婚后,仍对前妻的行为耿耿于怀,心生忿恨。最后竟用斧头猛砍前妻面部,导致前妻死亡。
23日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风言风语四起他对妻子拳脚相加
2015年,时年46岁的被告人吴昌进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随后,吴昌进从盐城回到兴化后,听说妻子陈某有出轨行为,就经常与妻子争吵,甚至对妻子拳脚相加。
离婚—复婚—再离婚
陈某比吴昌进小两岁。他们夫妻间的矛盾愈演愈烈。2015年6月两人离婚,后来又复婚,没想到复婚后,吴昌进又将陈某的腰部打伤,在2015年10月21日,两人再次离了婚。
离婚以后,吴昌进整日整夜睡不着。
后来,吴昌进又多次要和陈某复婚,遭到了陈某的拒绝。
要求复婚再次被拒绝他将前妻残忍杀害
去年6月10号早上6点多,吴昌进来到兴化市大垛镇陈某家中,再次说了复婚的事,但再次被拒绝。于是吴昌进徒手卡扼陈某颈部,导致陈某倒地,后又用脚蹬,用斧头砍陈某的面部,导致陈某当场死亡。
期间,他还外出将陈某的电动车推进屋,到超市买了一包香烟,然后写了份遗书,遗书内容大概是:“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她杀了,杀人偿命,我也不活了。”
经过鉴定,被害人陈某符合被他人卡扼颈部致窒息合并重质锐器砍击面部致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吴昌进割自己的脖子、手腕想自杀,但没伤到动脉。后来他的亲戚报了警,吴昌进在现场等待警方的到来。
在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砍她脸,是因为她让我没面子”
吴昌进说,他之所以用脚踹、用斧头砍前妻面部,是因为前妻的不检点,让他感觉很没面子。
“每一个男人知道女人(出轨)的这种事情,都有怨恨的。”吴昌进说了这样一句话。
占有欲、内心狭隘、报复心理在作祟
法院认为,虽然被害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不当行为,但后来二人已离婚。案发前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而吴昌进仍有强烈的占有欲,不断干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并因被害人不愿与其复婚,而残忍地将被害人杀害,可见其内心的狭隘。怨恨的报复心理是其实施犯罪的根本原因。
考虑到吴进昌有自首情节,法院对他进行了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吴昌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