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杜撰楼盘优惠信息 假章一盖15万元到手

17.12.2014  20:27

          陈某作为某楼盘的销售人员,利用与顾客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先后虚构了补缴房屋贷款税和楼盘优惠信息,并用假收据及假公章,成功骗得两名买房人15万元。假的真不了,由于陈某屡屡拖延,引起了被害人的警觉,最后终于承认并自首。12月15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提起了公诉。

  现年25岁的陈某是安徽马鞍山人,是吴江区盛泽镇某楼盘的销售人员。收入不高的他,却有着好赌的恶习。今年7月中旬,背了几万元的债务的陈某为了筹钱,开始在自己客户身上动起了歪脑筋。他跟已经交了购房定金的杨先生和陈先生称因两人户口不在吴江,无法提供纳税证明,为了提前办理购房贷款需补缴1.5万元的税金,表示可以先交5000元。两人没多想就往陈某提供的银行卡上如约转了钱。 

  8月初,陈某又欠下10余万元的赌债,由于部分还是高利贷,陈某天天被债主逼着还债。他又打算继续在自己客户身上捞钱。于是,他约了两名被害人到售楼处,说可以通过关系帮他弄到“10万抵4万”的内部房价,就是支付了10万元首付款时还可以在总房价中抵掉4万元。陈某表示会开具正规收据,还提供承诺书,承诺如果优惠没办下来全额退款。而且,陈某还煞有其事的称只有两套房源的指标能够享受优惠,要求不要到处乱说。两人商量了一下,都动了心。 

  虽然当时杨先生和陈先生手头上一个只有9万元,另一个只有6万元,都不满足要求。但陈某保证没关系,他还是能争取到参加这个活动。于是,陈某向两人分别出具了一份承诺书和收据,两人就把钱转到了陈某提供的银行卡上。 

  9月6日,楼盘如期开盘,杨先生和陈先生到售楼处选房。在售楼处,陈某告之优惠活动没有办下来,两人就要求退款,陈某以反正可以抵首付搪塞了过去。 

  9月16日,两人再次来到售楼处准备签订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在刷卡付首付的时候,两人就找陈某拿钱,但陈某说公司财务没退下来要等到下个星期。两个人催的急了,陈某就各给了两人1.5万。同时,陈某又把自己的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交给两人作为担保。 

  9月24日,两人得到还是没钱的消息后赶到了售楼处找到售楼经理,向售楼经理出具陈某提供的收据和承诺书。其实,这个收据是陈某在外面买来的,上面的章也是他找人刻的假章。售楼经理一看,表示楼盘根本没有这样的优惠活动,而且公章的名字还是公司的曾用名。两人马上约见陈某质问。眼看已经无法隐瞒,陈某承认了整个骗局,随后向盛泽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