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棵国槐落地生根 盱眙检察监督修复受损环境。

16.05.2016  23:28
  

    5月3日,江苏省盱眙县农委对盱眙县院依法监督的张长文盗伐林木案作出回复,已对张长文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张长文在天泉湖镇杨山村种植1900棵国槐,目前,1900棵国槐已经种植到位。

  经查:2014年张长文因盗伐林木被淮安市青浦区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6000元,但是对于其盗伐的林木却并未要求予以恢复,判令补种。盱眙县院发现这一情况后,依法向盱眙县农委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盱眙县农委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要求其对张长文盗伐的林木给予补种的处罚,盱眙县农委接到盱眙县院检察建议,在调查后,对张长文予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张长文补种树木1900棵,并处以59973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张长文按时上缴了罚款,并将1900棵国槐补种到位。

  为守护青山绿水,碧水蓝天,盱眙县检察院一方面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另一方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尝试恢复性司法模式,修复受损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