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检察院:跟踪督察“检察长每日查”整改落实情况
近日,宿城区检察院对该院今年以来“检察长每日查”卷宗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各抽取公诉、侦监卷宗20本。经检查,公诉卷宗原问题集中在讯(询)问笔录、庭审笔录中讯(询)问人、记录人、出庭人未签字或签字位置不对、提押证法定羁押起止时间未写、还押时间未写全、送达回证未写收到时间、部分文书未从系统生成、未使用电子签章等程序性问题上。其中,“文书应从系统生成、使用电子签章”的问题,因案件已审结,电子卷宗已归档,无法完成文书的系统生成。其他程序性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个案中出现的程序性问题如笔录中有笔误、打印不清晰、受案时间前后有矛盾等也已悉数整改。案件实体上,原问题如盗窃案中公安机关认定的盗窃物品机数额与公诉机关审查认定有不同但未在审查报告中分析的,承办人也已在审查报告中予以分析。
侦监卷宗原问题集中在提押证法定羁押起止时间未写、讨论案件记录讨论人、记录人未签名等程序性问题上。个案中出现的程序性问题还有受案登记表部门负责人意见未写、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未首先告知讯问人身份、讯问笔录出现连续问话和连续答话、审查逮捕意见书有笔误、讨论案件地点写错、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和补充侦查提纲未送达公安机关等。经检查,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实体上存在的问题如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但承办人未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反映,抢劫案定性易产生分歧但审查逮捕意见书未对案件定性分析的,承办人已对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改进,全部予以说理分析。
据了解,宿迁宿城区检察院一直以来将案件质量放在重要位置抓细抓实,2010年以来,该院推出案件质量“检察长每日查”制度,案管部门每周随机抽取各业务部门卷宗5-10本并分至检察长与各分管检察长进行评查,评查中将卷宗存在问题一一列出,并进行打分、通报。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又建立了“大督察”工作机制,由检务督察部门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监察室已联合院案管部门先后开展案件质量整改督察20余次,督察情况均上报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共同推进该院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