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检察院 强化监管职能规范司法行为

20.04.2015  10:57
 

  为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建湖县检察院以案管为抓手,充分发挥案管部门职能, 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积极推进案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建设,防止违法违纪等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生。

  一是严把受案和结案审查关口。通过建立和完善受案审查、工作台账、案件流转、办案期限预警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把受理案件进口关;严把审结案件出口关,督促办案部门网上流转程序规范、案卷材料齐备、文书格式规范。

  二是加强对案件流程监管。对受理的每一件案件,从受理至结案整个过程实行把关、跟踪、预警、催办和监控。动态监管,期限届满前三天内进行及时预警,督促办案人员快办快结。

  三是强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在集中精力抓好高检院提出的规范司法行为九个重点方面问题的同时,突出查摆强制措施及侦查措施适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保障当事人人身权利工作中五类不规范行为。

  四是加强对涉案款物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新出台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执行:建设涉案款物专用保管室,设置涉案物品入库、调用、出库台账,并及时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登记,做到“一案一档”、专人监管,保证涉案款物扣押、保管、处理规范,有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吴其锋 王扣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