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横向通联机制

26.11.2015  07:22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督促基层依法行政,近日,江苏灌南县检察院建立民行与侦监、公诉、控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等部门的横向通联机制,对公安机关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

  前不久,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批准逮捕朱某涉嫌赌博案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的多名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而无正当理由未对情节相对严重的涉案当事人刘某、刘某军进行相应处罚,涉嫌怠于履行职责。该院侦监部门依照既定工作流程,将相关案件情况梳理后移送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民行部门前往公安机关阅卷调查后核实,公安机关在处理该起赌博案件时,未给予刘某、刘某军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嫌违法行政,遂于近日向灌南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书》,并得到采纳。 

  据了解,为充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督效率,该院民行检察部门联络公诉、侦监、控申、侦防等部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横向通联机制。如若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对县、乡镇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决定不起诉案件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侦监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侦防部门在侦查职务犯罪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存在违法情况但不构成犯罪的,控申部门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发现群众反映行政执法机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等需要改进或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存在履职不及时,执法不到位等违法情况的,则由相关部门将情况移送民行部门负责开展调查核实,发现行政机关存在违法情况的,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该院已对全县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5家行政执法单位发出6份《检察建议书》,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并对全县十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监督。 

  “行政执法活动涉及范围较广,而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工作中与行政机关业务往来较多,能够从多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内部通联机制正是利用这一工作特点,整合资源,形成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合力。”该院分管民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