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组织学习《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06.09.2015  15:51
  近日,盐城大中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精神,重点研读了会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中院征汉年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积极推动检察改革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研学原文,学习好《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出台的目标是构建公正高效的司法权运行体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这需要每位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都都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因此,全体派驻检察干警要认认真真研读《意见》原文,在检察工作中规范司法行为,承担自己的司法责任,推动整个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把握精髓,理解好《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明晰了各类检察人员的职权,规定了司法责任的承担范围、主体和形式,健全了检察管理和监督机制。全体派驻检察干警要掌握《意见》的核心内容,理解好检察责任标准体系,明确自身不规范言行会产生什么责任、自身岗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对照工作职责,更加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是明晰责任,实践好《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最终要体现在司法办案的实践过程中,要求检察人员对在司法办案中作出的相关决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尤其是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全体干警要自觉将《意见》要求落实于日常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心,办理案件更加公正规范,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体现公平正义,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