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为我们见证,心里踏实了”:常熟检调对接获赞
近年来,常熟检察院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将矛盾化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仅2015年,进行检调对接47件,调解履行金额700余万元。现在,在化解矛盾上,常熟检察院给自己多按了一个“职能”,就是为和解双方作见证,2016年第一个星期,连续为两起案件和解作了见证。
2016年1月8日一早,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王某某就给常熟检察打来了电话。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去年11月因感情纠纷用砍刀砍伤被害人钱某某,事发后,吴某某及其家属对被害人真诚道歉并积极作出赔偿,钱某某也表示谅解,但是谁来当这个见证?代理人王某某灵光一闪,何不让常熟检察院作为双方和解的见证,这个建议一提出,就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同意。
“我在网上查到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可以为我们和解作见证了吗?”代理人王某某很迫切地问道。
“可以了,你们当事双方约定好时间就可以一起到我们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来”。听到肯定的答复,王某某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我们心中都认定了常熟检察司法为民的这块牌子,有检察院给我们作见证,我们才放心!”
1月8日下午,常熟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的检调对接办公室对该案的和解进行了见证。“检察院为我们作见证,心里才真的踏实了”,犯罪嫌疑人家属说道,“被害人可以更好地感受到我们的诚意,对我们的谅解也可以帮助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从轻处罚”。
2016年第一个见证的顺利完成,为新一年的工作开了个好头。“检察院不再遥不可及,我们控申科早就是‘老娘舅’了,大家相信我们,愿意到我们这里来调解或者见证,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肯定,”面对日益增多的“衍生”工作,王伟江科长乐呵呵地说道。
“常熟检察竭力追求的,是将为民、便民、亲民、利民的宗旨落到实处”,该院检察长陆建中介绍道,“控申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部门,是与群众接触最直接的地方,虽然为当事双方和解作见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职能,但是现在群众有需求,常熟检察机关就会去探索。”( 张 莉 高 佳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