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级检察联手国际追逃 外逃六年嫌犯归案
7月15日20时40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由澳大利亚飞来的MU562航班晚点降落。飞机刚一停稳,苏州检察、公安办案人员在机场公安边防人员协作下,迅速控制乘坐该航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陈某,连夜押回苏州。
至此,经过江苏省、苏州及该市姑苏区三级检察机关联手,一外逃六年的嫌疑人被成功劝返,并挖出昆山海关原副关长、南通海关原副关长兼缉私分局局长王大强(正处级)涉嫌其他特别重大受贿犯罪要案,为江苏检察机关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又添上一笔浓墨重彩。
7月17日,江苏省检察院、苏州市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外发布,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王大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2年12月,王大强曾因犯受贿罪被江苏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据悉,早在2009年6月14日,陈某为逃避检察机关取证外逃至澳大利亚。经苏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姑苏区检察院于2009年11月12日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但受制于各种客观条件,一直无法抓捕陈某归案。
去年10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明确规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在规定日期自愿回国投案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江苏省检察院将本案列为首批重点督办追逃案件。苏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用足用好现阶段追逃政策,集中办案力量取得突破。
苏州市检察院指挥办立即与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国内的父亲和妻子卞某取得联系,宣讲政策法律,明确陈某如在规定时间主动投案,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加大了劝返工作力度。2014年11月27日,陈某主动致电苏州市检察院称愿意投案,但以种种借口拖延。
今年5月,陈某在昆山的一处房产已被售出,其妻卞某近期进出境频繁,且陈某曾在通话中提及其已取得澳大利亚国籍,判断陈某极可能不主动投案,必须采取断然措施,全力迫使其回国投案。
6月7日,卞某入境。因卞某曾担任该案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该案重大关系人,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当天办理了边控手续阻其出境,并迅速查封陈某现有房产,防止其进一步转移财产。6月27日,卞某欲出境时被公安边防阻止。陈某得知后,当天主动联系检察机关,提出7月回国投案。后经多次电话、短信反复沟通,陈某于6月30日向苏州市检察院发来信息,将于7月15日19时20分乘坐MU562航班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7月15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通过相关渠道,确认陈某已登机。中午,苏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关人员赶赴上海浦东机场,按既定预案做好接机工作。这才有了文中开头一幕。
陈某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按照通告精神兑现政策,对陈某取保候审。检察机关对王大强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